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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美食空降“苏超”盐城主场,2000份锅盖面+ 肴肉免费吃江西多地公布高中(gāozhōng)阶段招生计划
发布哥为大家整理(zhěnglǐ)如下:
2025年(nián)城区普通高中、分县区高中、
市管中等职业学校(xuéxiào)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zhāoshēng)59139人
计划(jìhuà)招生251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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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5年全市分县区高中招生(zhāoshēng)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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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zhāoshēng)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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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nián)南昌市市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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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guānyú)下达
2025年城区(chéngqū)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2025年高中(gāozhōng)阶段(jiēduàn)学校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kǎozì)〔2025〕10号)《南昌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严格招生(zhāoshēng)计划(jìhuà)管理,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jiàoyù)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做到(zuòdào)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所有招生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xiǎngyǒu)招生特权,严禁以任何(rènhé)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zhāoshōu)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gōngzuò)要求,结合《宜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与(yǔ)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予以(yǔyǐ)公开。
2025年宜春市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学校招生计划表
2025年宜春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jìhuàbiǎo)
为(wèi)全面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guīhuà)纲要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赣教(gànjiào)规划字〔2025〕12 号)等(děng)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一起来看——
202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zhāoshēng)计划表
2025年九江市中心城区(chéngqū)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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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范高中招生的规定为依据,本着“以生为本、科学选材”的招生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高中招生管理(guǎnlǐ),充分(chōngfèn)尊重考生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公平公正,办好(bànhǎo)人民满意(rénmínmǎnyì)招生。
(一)实行属地公(gōng)民同步(tóngbù)招生原则。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公、民办学校考生采取同步网上填报志愿(zhìyuàn),同步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zhìyuàn)录取(lùqǔ)原则。根据(gēnjù)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填报顺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实行(shíxíng)均衡计划分配到校原则。将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生源学校,促进(cùjìn)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实行均衡计划(jìhuà)优先录取原则。市属公办学校(抚州一中(yīzhōng)、临川(línchuān)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下同)高中在招生计划数内按先录取各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再录取统筹招生计划(简称(jiǎnchēng)统招,下同)的原则执行。
(五)实行(shíxíng)公平(gōngpíng)公正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fànwéi)、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全过程公开透明。
严格按《关于下达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计划(jìhuà)(jìhuà)的通知》(抚教体(fǔjiàotǐ)规建字〔2025〕3号)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今年,市(shì)教育体育局下达市属公办学校高中面向临川(línchuān)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以下简称三区(sānqū))招生总计划5785名,其中统招计划(含均衡)共5040名(抚州一中1410名、临川一中1210名、临川二中(èrzhōng)1430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990名),各招生学校统招计划的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共3528名(抚州一中987名、临川一中847名、临川二中1001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693名)分配到(dào)各初中生源学校(具体(jùtǐ)分配表详见附件);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外语、体艺特长生等。
市属(shìshǔ)民办学校高中招生总计划2720名(中阳(zhōngyáng)一中900名、中阳二中1150名、抚州创新实验学校670名),其中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分别拿出100名、200名、50名招生计划作为统招计划,(录取(lùqǔ)参照农村均衡(jūnhéng)线执行(zhíxíng)(zhíxíng),按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收费(shōufèi)标准收费),与市属公办学校同批次进行招生;天行实验中学(原临川育人学校,下同)在招生计划中拿出50名计划作为统招计划,录取和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gāoxīn)校区、临川二中(èrzhōng)、中阳二中在统招计划中各拿出80名招生计划(共320名),用于招收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tècháng)培养的学生。
(一)统招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以下简称统招线)
根据报考市属公办学校高中的学生初中学考成绩,按统招计划(不含(hán)均衡)1:1比例划定(huàdìng)。
(二)均衡最低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以下简称均衡线)
在(zài)统招线(xiàn)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wèi)推进三区(sānqū)初中学校的(de)均衡发展,特别是帮扶区属农村初中学校更好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三区所属城区初中和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不含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2021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xuéshēng)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的考生)划定的均衡线略低于面向集团初中学校(含中阳学校和中阳初级中学,下同)划定的均衡线;三区所属农村初中的均衡线略低于所属城区初中划定的均衡线。
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考生(仅限2021年(nián)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dàoshì)曾巩学校的考生按农村均衡线划定。
(三)外语、体艺特长生文化(wénhuà)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àn)不低于农村均衡线的70%划定。
(四)市属民办(mínbàn)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属(shìshǔ)民办学校统招计划数以外(含未完成的统招计划)的招生按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执行。
按照(ànzhào)省有关(yǒuguān)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公民同招”,将民办学校纳入市属和临川区属公办学校批次同步招生。
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阳(zhōngyáng)二中招生设置四个“科技特长(tècháng)班”平行志愿(科技特长A、科技特长B、科技特长C、科技特长D);市属公办学校高中(gāozhōng)招生设置一个均衡(jūnhéng)志愿;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含民办(mínbàn)统招计划招生)设置三个统招平行志愿(统招志愿A、统招志愿B、统招志愿C)和(hé)两个征集平行志愿(征集志愿A、征集志愿B)。
1.“科技特长班”志愿(zhìyuàn)
市属和三区所属初中学校(xuéxiào)(不含集团初中学校)考生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班(tèchángbān)”的,可选择填报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阳二中四个“科技特长班”志愿(不限(xiàn)生源片区)。
集团初中学校考生可(kě)填报(tiánbào)两个统招志愿(zhìyuàn):抚州一中(yīzhōng)、中阳(zhōngyáng)学校考生可在抚州一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天行实验中学,下同(xiàtóng))中选择填报;临川二中、中阳初级中学考生可在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考生可在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两所公办高中只能选择填报其中一所(yīsuǒ),否则两个志愿均无效)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市第二实验学校(xuéxiào)考生可(kě)(kě)在抚州一中(yīzhōng)、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hé)四所(sìsuǒ)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两个统招志愿;市实验学校和曾巩学校考生可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五个统招志愿(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入读且中考成绩达到(dádào)统招线以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志愿方有效)。
临川区、抚州高新区所属市中心(shìzhōngxīn)城区(chéngqū)学校以及孝桥中学和崇岗中学考生可在对口市中心城区的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选择填报(tiánbào)一个均衡志愿,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和四所(sìsuǒ)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志愿。
临川区、东临新区所属上顿渡城区和(hé)农村学校(不含孝桥中学和崇岗(chónggǎng)中学)考生可在对口上顿渡城区的临川一中(yīzhōng)、临川二中选择填报一个(yígè)均衡志愿,在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志愿。
在“科技特长班”、均衡和统招录取结束(jiéshù)后,公布未完成招生(zhāoshēng)计划的学校及计划数,同时开通志愿(zhìyuàn)征集通道。凡未被录取且(qiě)考分达到对应的均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tiánbào)一个或两个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征集志愿(不限生源片区)。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三类志愿(zhìyuàn)均可不填满,原则上同类志愿不得重复(chóngfù),若有重复则认定第一顺位志愿有效。
市属和(hé)三区所属学校考生同时可在县区属学校高中(gāozhōng)批次志愿中选择填报市属民办学校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6月26日(rì)至28日。
市属学校高中各批次(pīcì)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先进行“科技特长班”计划录取(统招线以上考生方可录取),其次(qícì)进行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均衡计划录取,再进行统筹计划(未分配的(de)统招计划和(hé)“科技特长班”及均衡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录取,最后进行征集(zhēngjí)志愿录取(统筹录取未完成的计划)。
提前批次录取。填报了“科技特长班”志愿(zhìyuàn)的考生(kǎoshēng),按其填报的科技特长A→B→C→D的顺序择优录取。(设置了科技特长班志愿的学校高中本校生源由各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yìyuàn)组建“科技特长班”)
第一批次录取。集团初中学校(xuéxiào)均衡线以上(yǐshàng)的(de)考生、在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均衡线以上的考生(仅限2021年(nián)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就读的统招线以上的考生均按其填报的统招志愿A→B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cì)录取。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de)均衡线以上考生(kǎoshēng),按先录取各招生学校分配(fēnpèi)到各生源学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再录取统筹计划的原则,依据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zéyōulùqǔ),均衡未被录取的考生自动转入统筹录取,按其填报的统招志愿A→B→C的顺序(shùnxù)择优录取。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就读的统招线以下均衡线以上考生按其有效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同分(fēn)导致超出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de);
(2)按地生(dìshēng)等级成绩A→B→B(补)→C→C(补)顺序录取;
(3)比较语文、数学、外语(wàiyǔ)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4)依次(yīcì)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第二批(dìèrpī)次未被录取的均衡线以上且(qiě)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征集志愿A→B的顺序择优录取。
实行限时报(shíbào)到制。录取结束及时(jíshí)在市教体局官网公布各批次预录取结果,考生根据公布的预录取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nèidào)所录取学校报到(限时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duì)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zìdòng)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转入区属学校高中(含市属民办学校)批次录取。
特殊原因需回户籍所在地(suǒzàidì)录取(lùqǔ)的考生,凭符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改录手续。
(二)外语、体艺特长生录取(lùqǔ)
外语(wàiyǔ)、体艺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自定招生方案于6月19日前(rìqián)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录取名单(lùqǔmíngdān)于7月15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
从2028年开始,集团初中学校考生中考录取(lùqǔ)(lùqǔ)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时,与区属城区学校考生执行同一条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从2028年开始,集团初中学校考生取消只能填报(tiánbào)对应的公办学校志愿限制,所有(suǒyǒu)考生取消分片区填报志愿限制。
从2028年开始,市属公办学校(xuéxiào)高中录取不再(bùzài)统一划线,实行单校划线,即“一校一线”。
(一)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děng)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招生政策相关(xiāngguān)内容宣传,宣传到每一所学校,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tígāo)招生政策知晓率。学校招生对外宣传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未经批准(pīzhǔn),任何学校不得擅自(shànzì)对外宣传。学校不准派(pài)人到区外和(hé)市外进行违规宣传活动,严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和对比性宣传,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二)市直、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认真做好考生均衡资格(zīgé)认定(rèndìng),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才(cái)具有均衡录取资格,以具有本校电子(diànzi)学籍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为依据确定。
(三)临川区(línchuānqū)、抚州(fǔzhōu)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严把所属学校学生报考资格关,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报名(bàomíng)参加初中学考,各生源学校严禁接纳无初三(含往届(wǎngjiè))电子学籍学生报名初中学考,该类考生由各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报名,录取时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四)各学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kēxué)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设置障碍,干扰(gānrǎo)考生自主网上填报市属学校高中志愿。
(五)招生总计划是最高控制计划,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和提高或降低分数招生。要(yào)严格执行(yángézhíxíng)班额标准,严禁大班额编班。
(六)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běn)通知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各种不正当手段(shǒuduàn)互挖生源或以奖励承诺(chéngnuò)互抢生源。各学校之间不得接纳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七)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zǔzhī)力量到学校检查新生到校情况,对违反(wéifǎn)招生纪律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市属学校公办高中面向临川区(línchuānqū)、抚州(fǔzhōu)高新区、东临新区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
萍乡市2025年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招生计划表
萍乡市2025年中等职业(zhōngděngzhíyè)学校招生计划表
萍乡市2025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计划表
注:综合高中招生计划(jìhuà)另行公布。


江西多地公布高中(gāozhōng)阶段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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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guānyú)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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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2025年高中(gāozhōng)阶段(jiēduàn)学校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kǎozì)〔2025〕10号)《南昌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严格招生(zhāoshēng)计划(jìhuà)管理,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jiàoyù)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做到(zuòdào)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所有招生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xiǎngyǒu)招生特权,严禁以任何(rènhé)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zhāoshōu)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gōngzuò)要求,结合《宜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与(yǔ)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予以(yǔyǐ)公开。
2025年宜春市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学校招生计划表
2025年宜春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jìhuàbiǎo)
为(wèi)全面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guīhuà)纲要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赣教(gànjiào)规划字〔2025〕12 号)等(děng)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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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九江市中心城区(chéngqū)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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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范高中招生的规定为依据,本着“以生为本、科学选材”的招生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高中招生管理(guǎnlǐ),充分(chōngfèn)尊重考生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公平公正,办好(bànhǎo)人民满意(rénmínmǎnyì)招生。
(一)实行属地公(gōng)民同步(tóngbù)招生原则。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公、民办学校考生采取同步网上填报志愿(zhìyuàn),同步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zhìyuàn)录取(lùqǔ)原则。根据(gēnjù)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填报顺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实行(shíxíng)均衡计划分配到校原则。将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生源学校,促进(cùjìn)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实行均衡计划(jìhuà)优先录取原则。市属公办学校(抚州一中(yīzhōng)、临川(línchuān)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下同)高中在招生计划数内按先录取各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再录取统筹招生计划(简称(jiǎnchēng)统招,下同)的原则执行。
(五)实行(shíxíng)公平(gōngpíng)公正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fànwéi)、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全过程公开透明。
严格按《关于下达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计划(jìhuà)(jìhuà)的通知》(抚教体(fǔjiàotǐ)规建字〔2025〕3号)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今年,市(shì)教育体育局下达市属公办学校高中面向临川(línchuān)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以下简称三区(sānqū))招生总计划5785名,其中统招计划(含均衡)共5040名(抚州一中1410名、临川一中1210名、临川二中(èrzhōng)1430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990名),各招生学校统招计划的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共3528名(抚州一中987名、临川一中847名、临川二中1001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693名)分配到(dào)各初中生源学校(具体(jùtǐ)分配表详见附件);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外语、体艺特长生等。
市属(shìshǔ)民办学校高中招生总计划2720名(中阳(zhōngyáng)一中900名、中阳二中1150名、抚州创新实验学校670名),其中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分别拿出100名、200名、50名招生计划作为统招计划,(录取(lùqǔ)参照农村均衡(jūnhéng)线执行(zhíxíng)(zhíxíng),按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收费(shōufèi)标准收费),与市属公办学校同批次进行招生;天行实验中学(原临川育人学校,下同)在招生计划中拿出50名计划作为统招计划,录取和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gāoxīn)校区、临川二中(èrzhōng)、中阳二中在统招计划中各拿出80名招生计划(共320名),用于招收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tècháng)培养的学生。
(一)统招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以下简称统招线)
根据报考市属公办学校高中的学生初中学考成绩,按统招计划(不含(hán)均衡)1:1比例划定(huàdìng)。
(二)均衡最低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以下简称均衡线)
在(zài)统招线(xiàn)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wèi)推进三区(sānqū)初中学校的(de)均衡发展,特别是帮扶区属农村初中学校更好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三区所属城区初中和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不含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2021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xuéshēng)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的考生)划定的均衡线略低于面向集团初中学校(含中阳学校和中阳初级中学,下同)划定的均衡线;三区所属农村初中的均衡线略低于所属城区初中划定的均衡线。
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考生(仅限2021年(nián)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dàoshì)曾巩学校的考生按农村均衡线划定。
(三)外语、体艺特长生文化(wénhuà)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àn)不低于农村均衡线的70%划定。
(四)市属民办(mínbàn)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属(shìshǔ)民办学校统招计划数以外(含未完成的统招计划)的招生按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kòngzhì)分数线执行。
按照(ànzhào)省有关(yǒuguān)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公民同招”,将民办学校纳入市属和临川区属公办学校批次同步招生。
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阳(zhōngyáng)二中招生设置四个“科技特长(tècháng)班”平行志愿(科技特长A、科技特长B、科技特长C、科技特长D);市属公办学校高中(gāozhōng)招生设置一个均衡(jūnhéng)志愿;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含民办(mínbàn)统招计划招生)设置三个统招平行志愿(统招志愿A、统招志愿B、统招志愿C)和(hé)两个征集平行志愿(征集志愿A、征集志愿B)。
1.“科技特长班”志愿(zhìyuàn)
市属和三区所属初中学校(xuéxiào)(不含集团初中学校)考生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班(tèchángbān)”的,可选择填报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阳二中四个“科技特长班”志愿(不限(xiàn)生源片区)。
集团初中学校考生可(kě)填报(tiánbào)两个统招志愿(zhìyuàn):抚州一中(yīzhōng)、中阳(zhōngyáng)学校考生可在抚州一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天行实验中学,下同(xiàtóng))中选择填报;临川二中、中阳初级中学考生可在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考生可在临川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两所公办高中只能选择填报其中一所(yīsuǒ),否则两个志愿均无效)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市第二实验学校(xuéxiào)考生可(kě)(kě)在抚州一中(yīzhōng)、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hé)四所(sìsuǒ)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两个统招志愿;市实验学校和曾巩学校考生可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五个统招志愿(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入读且中考成绩达到(dádào)统招线以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志愿方有效)。
临川区、抚州高新区所属市中心(shìzhōngxīn)城区(chéngqū)学校以及孝桥中学和崇岗中学考生可在对口市中心城区的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选择填报(tiánbào)一个均衡志愿,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和四所(sìsuǒ)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志愿。
临川区、东临新区所属上顿渡城区和(hé)农村学校(不含孝桥中学和崇岗(chónggǎng)中学)考生可在对口上顿渡城区的临川一中(yīzhōng)、临川二中选择填报一个(yígè)均衡志愿,在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和四所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志愿。
在“科技特长班”、均衡和统招录取结束(jiéshù)后,公布未完成招生(zhāoshēng)计划的学校及计划数,同时开通志愿(zhìyuàn)征集通道。凡未被录取且(qiě)考分达到对应的均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tiánbào)一个或两个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征集志愿(不限生源片区)。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三类志愿(zhìyuàn)均可不填满,原则上同类志愿不得重复(chóngfù),若有重复则认定第一顺位志愿有效。
市属和(hé)三区所属学校考生同时可在县区属学校高中(gāozhōng)批次志愿中选择填报市属民办学校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6月26日(rì)至28日。
市属学校高中各批次(pīcì)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先进行“科技特长班”计划录取(统招线以上考生方可录取),其次(qícì)进行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均衡计划录取,再进行统筹计划(未分配的(de)统招计划和(hé)“科技特长班”及均衡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录取,最后进行征集(zhēngjí)志愿录取(统筹录取未完成的计划)。
提前批次录取。填报了“科技特长班”志愿(zhìyuàn)的考生(kǎoshēng),按其填报的科技特长A→B→C→D的顺序择优录取。(设置了科技特长班志愿的学校高中本校生源由各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yìyuàn)组建“科技特长班”)
第一批次录取。集团初中学校(xuéxiào)均衡线以上(yǐshàng)的(de)考生、在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市第二实验学校(shíyànxuéxiào)均衡线以上的考生(仅限2021年(nián)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就读的统招线以上的考生均按其填报的统招志愿A→B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cì)录取。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de)均衡线以上考生(kǎoshēng),按先录取各招生学校分配(fēnpèi)到各生源学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再录取统筹计划的原则,依据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zéyōulùqǔ),均衡未被录取的考生自动转入统筹录取,按其填报的统招志愿A→B→C的顺序(shùnxù)择优录取。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曾巩学校就读的统招线以下均衡线以上考生按其有效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同分(fēn)导致超出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de);
(2)按地生(dìshēng)等级成绩A→B→B(补)→C→C(补)顺序录取;
(3)比较语文、数学、外语(wàiyǔ)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4)依次(yīcì)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第二批(dìèrpī)次未被录取的均衡线以上且(qiě)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征集志愿A→B的顺序择优录取。
实行限时报(shíbào)到制。录取结束及时(jíshí)在市教体局官网公布各批次预录取结果,考生根据公布的预录取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nèidào)所录取学校报到(限时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duì)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zìdòng)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转入区属学校高中(含市属民办学校)批次录取。
特殊原因需回户籍所在地(suǒzàidì)录取(lùqǔ)的考生,凭符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改录手续。
(二)外语、体艺特长生录取(lùqǔ)
外语(wàiyǔ)、体艺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自定招生方案于6月19日前(rìqián)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录取名单(lùqǔmíngdān)于7月15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
从2028年开始,集团初中学校考生中考录取(lùqǔ)(lùqǔ)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时,与区属城区学校考生执行同一条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从2028年开始,集团初中学校考生取消只能填报(tiánbào)对应的公办学校志愿限制,所有(suǒyǒu)考生取消分片区填报志愿限制。
从2028年开始,市属公办学校(xuéxiào)高中录取不再(bùzài)统一划线,实行单校划线,即“一校一线”。
(一)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děng)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招生政策相关(xiāngguān)内容宣传,宣传到每一所学校,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tígāo)招生政策知晓率。学校招生对外宣传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未经批准(pīzhǔn),任何学校不得擅自(shànzì)对外宣传。学校不准派(pài)人到区外和(hé)市外进行违规宣传活动,严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和对比性宣传,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二)市直、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认真做好考生均衡资格(zīgé)认定(rèndìng),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才(cái)具有均衡录取资格,以具有本校电子(diànzi)学籍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为依据确定。
(三)临川区(línchuānqū)、抚州(fǔzhōu)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严把所属学校学生报考资格关,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报名(bàomíng)参加初中学考,各生源学校严禁接纳无初三(含往届(wǎngjiè))电子学籍学生报名初中学考,该类考生由各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报名,录取时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四)各学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kēxué)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设置障碍,干扰(gānrǎo)考生自主网上填报市属学校高中志愿。
(五)招生总计划是最高控制计划,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和提高或降低分数招生。要(yào)严格执行(yángézhíxíng)班额标准,严禁大班额编班。
(六)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běn)通知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各种不正当手段(shǒuduàn)互挖生源或以奖励承诺(chéngnuò)互抢生源。各学校之间不得接纳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七)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zǔzhī)力量到学校检查新生到校情况,对违反(wéifǎn)招生纪律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市属学校公办高中面向临川区(línchuānqū)、抚州(fǔzhōu)高新区、东临新区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
萍乡市2025年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招生计划表
萍乡市2025年中等职业(zhōngděngzhíyè)学校招生计划表
萍乡市2025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计划表
注:综合高中招生计划(jìhuà)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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